广东出台高级社工师评价实施办法

中新网广东新闻5月28日电 (程景伟 粤仁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消息称,该厅与广东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0年6月15日开始施行。

高级社会工作师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高级级别。《办法》适用于在社会救助、老年人服务、儿童服务、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法》明确了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的适用范围、评价机制、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等,从政治素质、职业能力、继续教育等方面对高级社会工作师提出具体要求。

在考试方面,《办法》要求遵循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合格证明发放等规定,明确广东省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办法》规定,报考人员要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同时须是在粤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办法》规定了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组织架构、评审日常工作、评审专家条件、参评人员基本条件、实施评审流程和评审结果及证书发放等事项;同时,明确了考试、评审与培训分开原则。

2019年全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广东省报名参加考试人数977人,全国第一,通过127人。该省将于今年下半年实施首次全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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