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有望成为省内落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

近日,江门市政府审议通过《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准入政策。该《方案》将于今年7月5日正式实施。届时,江门有望成为省内落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

江门市“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简化办理流程。李健群 摄江门市“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简化办理流程。李健群 摄

据了解,这次落户条件修订以后,江门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形成“人口居住哪里,户口就登记到哪里”的户口登记新常态。

另外,省内外申请迁入江门市城区、建制镇社区的群众,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材料(就业、创业、居住、亲属或学历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向本市落户地“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或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随迁。

江门将畅通人口落户渠道。在江门市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各地应当在社区地址设置公共集体户,对申请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庭户的,需征得就业单位或亲属、朋友同意。

据悉,江门市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减材料要求,全市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在登记人口信息内容时,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为主。若亲属关系等表述不清、婚姻状况等内容有变更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黄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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