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令”来了!惠州这些地方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及餐具

到2020年底,惠州将率先在部分县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

10月21日,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发改局了解到,该局联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印发了《惠州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并分解到相关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饮行业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记者留意到,该方案对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有着明确的要求。

惠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0年底,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餐饮行业提供打包外卖服务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根据方案,到2022年底,惠州的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此外,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值得一提的是,到2020年底,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0%以上。到2022年底,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5%以上。

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该方案还对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方案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惠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任务,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方面,惠州明确,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商场、超市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

同时,在各类商品零售场所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推广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逐步停止市场内个体商户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植物纤维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在严格执法监督方面,惠州明确,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依法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南方日报记者 周欢

通讯员 易治国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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