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十二批火灾隐患地区及单位挂牌督办整治情况公布

去年,广东省第十二批6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2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现在的情况如何?5月19日,记者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布通知称,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实消防基础建设,基本完成第十二挂牌督办整治任务。

据了解,在重点地区整治方面,各地累计投入整治资金1.54亿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8.12万家,增建消火栓165个,组建专职消防队4支、微型消防站165个,培训社会群众超过42.4万人次。

在隐患单位整治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积极指导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消除火灾隐患80处,有力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据悉,经综合评定,在重点地区方面,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上漖村、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汕尾市陆丰市城东镇经实地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山市坦洲镇、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因实地评估验收未达到摘牌标准,需按规定期限整改后申请复验,复验合格后再予以摘牌。

在隐患单位方面,中山市绿博灯饰实业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到位,不符摘牌标准;湛江市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整改工作延期至2021年10月31日;江门市鹤山市新恒达鞋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其他18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均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经现场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

此外,经实地调研评估,广东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第十三批7个重点地区和3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将于2021年底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重点地区和隐患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和单位,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和单位,继续挂牌督办。

广东第十三批挂牌督办的7个重点地区和3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南方日报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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