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否认原料来自福岛 消费者为何不买账?

近日,农夫山泉因一款桃味气泡水广告包含“福岛县产”等字样,陷入舆论漩涡。6月27日,农夫山泉否认产品原料来自日本福岛,浙江建德市监局也发布通报,称该产品原料无从日本福岛县采购的情况。

质疑声并未就此平息——既然不是产自福岛,那就是在打虚假广告咯?

入口的东西,不能不较真。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包括我国在内,许多国家明确禁止从福岛核泄漏地区进口食品、农产品。当人们看到广告中写得清清楚楚的“福岛县产”,难免往核污染危害上联想。

面对公众合理怀疑,农夫山泉的回应苍白无力。第一点说产品标签标示符合法律规定。标签是标签,广告是广告,后者受到质疑时强调前者合规,我们通常称之为偷换概念。第二点说到重点,该产品和福岛拂晓桃的关系,是“研发人员创制了类似拂晓桃风味的产品,与拂晓桃产地没有关联”。试问,按正常人一般理解,广告说“某某地区产”,是在表明原料产地,还是想要表达“依照原产于某某地的农产品风味创制了类似味道的产品”?如果和产地没有关联,当初又为何在广告里大加宣传?第三点倒打一耙,要求媒体平台和账号立即删除伤害其名誉的内容。拒不认错,欲盖弥彰。

避开了违规进口原料之“重”,难道进行虚假宣传的责任就“轻”吗?

近年来,广告宣传翻车案例比比皆是。2019年,董明珠称格力电饭煲让“三高”群体敞开吃饭血糖不升高,受到专业人士质疑。今年4月,元气森林公开道歉,承认宣传某饮品时没有区分“0蔗糖”和“0糖”,容易引发误解。纵观这些事件,商家无一例外都是在大力宣传的卖点上翻车。

打广告是为了把东西卖得更好,需要投消费者所好,突出产品与众不同的卖点。但如果为迎合消费者喜好,或夸大其词,或含糊其辞,采取种种手段故意引起消费者误解使其购买,便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多项权益,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含有对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规定。何况一旦被发现,企业形象必然受损。公众怎么看待一个品牌,不是谁空口无凭就可以影响,也不是谁气急败坏就能扭转的。

广告宣传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产品本身。无论怎么宣传,最后都要依靠产品来赢得消费者口碑。如果味道欠佳,任凭你是哪里的桃子,只会让人感觉上当受骗不会再买。德国广告法堪称全球最严,一些企业将广告做得像产品说明书,产品行销全球靠的不是广告,而是质量。这个简单的道理商家未必不明白,之所以不愿践行,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文|笃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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