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签订水上紧急救援合作协议

中新社广州12月25日电 (郭军 覃浩峰)记者25日从港珠澳大桥海事局了解到,当日上午,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联合珠江口相关拖轮公司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等单位共同签署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紧急救援合作协议,标志着该水域水上紧急救援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港珠澳大桥是连接粤港澳三地的超级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大桥的安全运营不仅是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期望。

港珠澳大桥海事局局长钟锡泉告诉记者,为有效应对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内发生的船舶紧急情况,及时调动大桥附近水域拖轮及应急力量实施救援处置,消除船舶碰撞桥梁风险,保障大桥安全运营,经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发起,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积极响应,共同建立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水上紧急救援合作机制,协同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按照合作协议,在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二级警戒线以内水域出现船舶发生失控、搁浅、紧急抛锚等紧急情况,存在碰撞、爆炸或火灾等风险,危及大桥安全的情况时,合作各方将迅速调动合作单位拖轮及救援力量,对风险船舶实施紧急救援,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防止危及大桥的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大桥安全运营。同时,在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有紧急救援需求时,合作方将服从调度,派遣拖轮及救援力量参与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水上紧急救援。

据悉,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切实落实《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大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步。(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