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外托管机构能否开展学生作业辅导?教育部门明确了

托管机构是否能开展学习辅导、作业辅导?场所不少于120平方米、人均4平方米的标准从何而来?无证托管机构如何查处?设置专职保安是否有必要……1月27日,珠海市教育局举行《珠海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16名听证参加人针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疑问。2月9日,该局发布听证会报告,回应听证参加人的疑问。

托管机构能否开展学习辅导、作业辅导是托管机构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珠海市教育局表示,校外托管机构可以安排学生做作业,但学习辅导、作业辅导应为培训机构服务内容。

学生做作业属于课后托管内容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接受住宿过夜,也不得从事与托管工作无关的其他业务。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未依法申办《办学许可证》变相开展有偿教育辅导活动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习辅导活动成为当天听证会的焦点。珠海市博霖教育信息咨询中心管妙云表示,大部分家长是希望学生在托管老师指导监督下完成作业的,希望可以通过提高从业人员资质放松这一要求。珠海市居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马俊冬认为这一规定过严,校外托管机构成本压力大,收益低,希望可以开展一些托管衍生服务。珠海市考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吴锦淳对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习辅导的规定,不符合学生及家长需求,也会增加企业成本。珠海市南屏苹果树托管中心沈秀凤建议作业辅导不纳入学习辅导。

希望提供作业辅导业务同样也是社会和家长的关切。家长代表、珠海网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涛表示,托管机构场地等成本投入较大,希望推动托管机构扩展校外辅导等业务。市政协委员吕茹也建议,把作业辅导纳入托管机构的服务内容中。

珠海市教育局对此也表示为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课后托管服务内容要求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在托管时间安排学生做作业、自由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课外活动;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学习辅导、作业辅导行为应从其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不适宜体现在托管机构的管理办法中”。

也就是说,校外托管机构可以安排学生做作业,但学习辅导、作业辅导应为培训机构业务范畴。

人均4平方米标准根据相应规范设立

学习辅导关系到收入问题,场地面积、安保设置则与校外托管机构的成本密切相关。根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设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场所场地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20平方米,且托管学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人;需要安装有与公安联网的一键报警系统,以及要求托管机构根据托管学生人数设置相应数量的保安,如托管学生50人以下的配一名(或以上)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50~200人需要配1名45岁以下的专职专业保安人员等。

管妙云表示,4平方米/人的标准有点高,成本压力大。市人大代表张继平表示,120平方米的要求可能设定过高,应该有深入调研了解和充足的数据支撑做基础。

“接送学生往返过程中时间短,托管机构工作人员多,专职保安无实际作用,只增加运营成本。”珠海市居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马俊冬表示。也有托管机构负责人认为一键报警系统应自主选择安装,不应强制安装。

珠海市教育局回应,场地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是参考肇庆、清远等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制定的。目前,广东省已发布的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中,对场地建筑面积最高要求是120平方米。结合珠海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该条件在满足被托管学生人均面积的基础上,对托管机构经营成本并无较大增加。

“人均4平方米的条款主要是参考培训机构3平方米/人的要求设定的,考虑到需要增加学生休息场所,所以增加1平方米,用于放置休息用床。”珠海市教育局表示,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日印发的《广东省校外托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要求机构内同一时段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目前深圳执行的也是4平方米/人。

安保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安装一键报警系统是参照学校设定的,有助起到高效报警的作用。一键式报警系统启动后,辖区派出所将第一时间接警,同时安排优先出警。设置专职保安则是经征询公安部门意见设立的,充分考虑了被托管学生人数与保安人员需求,专职保安主要作用是防止学生在托管机构时遭受暴恐袭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并非仅限于往返学校时的护送。

无证托管整治方案后期制定

无照经营、无证经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无证经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予以公开。同时建立白名单制度;各学校应当宣传、引导家长及学生选择白名单上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珠海添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峰表示,无证托管机构监管、查处问题希望《暂行办法》有具体的实施方案。

珠海市夏湾学义托管中心王学仪、珠海市南屏苹果树托管中心沈秀凤建议白名单建立后,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发放证书,给予一定补贴或采购服务,降低行业成本。

珠海市教育局回应,《暂行办法》为规范性文件,目的是要规范行业管理,明确托管机构的服务要求。对于具体的行业整治方案,需要待本《暂行办法》发布后,由联席会议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办法条款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措施,开展监督、查处工作。

白名单制度仅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之一。市教育局表示不会对白名单中的机构发放证书。

此外,学生家长代表禹华超、市政协委员吕茹提出应加强对学生隐私保护。对此,市教育局表示将在《暂行办法》中加入“托管机构要保护在托学生的隐私”的内容。

南方日报记者 冉小平

来源 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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