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公布进口食品消费品不合格典型案例 前2月退运销毁进口食品12批次

广州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餐具。广州海关供图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晓 实习生/陈淳 通讯员/关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州海关对外公布2020年至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情况进口食品、消费品的不合格典型案例。

在食品方面,2020年,广州海关关区查获不予进口的不合格进口食品116批,包括肉类、燕窝、水产品、蜂蜜、饮料、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涉及30个国家(地区),守住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其中,该关在塔丝麦卢卡蜂蜜中检出欧洲幼虫腐臭病,在冷冻南美白虾中检出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在7批燕窝(白燕盏)中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在17批冻鸡脚中查验发现存在大量黑丁、黄皮等情况。上述不合格食品均依法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未流入国内市场。

2021年1—2月,广州海关还退运或销毁处理12批次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食品,产品涉及水产品、饮料、糖果、饼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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