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汕头出台奖励细则支持镇域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汕头镇域经济发展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延伸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日前,广东省汕头市金融局结合实际,出台了《汕头市金融机构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对全市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新设金融服务点、新增贷款给予最高达30万元的奖励。据悉,目前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共7家,奖励资金约185万元。

根据该实施细则,对于街道新增金融网点,单家银行在全市街道营业网点数比上年度增加的,每增加1个网点奖励15万元;镇新设金融服务点,单家银行在全市镇每新设1个营业网点奖励30万元;单家银行在全市镇新增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且承诺3年内不注销的,每新设1个奖励10万元。细则还提出,对于新增的贷款,当年贷款发放总笔数和发放总户数与上年相比较均增加,净增涉农或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按实际净增贷款余额(扣除重复统计部分)的0.1%予以奖励,每家银行(按主体统计)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

为做好镇域经济金融保障各项工作,汕头市金融局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对牵头事项进行研究、梳理、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细化措施、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据工作人员介绍,正在启动2020年度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申请,根据初步测算,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共7家,奖励资金约185万元,其中,金融服务点奖励共计110万元,新增贷款奖励共计75万元,届时将联合人行汕头中支、汕头银保监分局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评结果由各区(县)发放专项奖励资金给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作者单位: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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