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启动

■聚焦“放管服”改革

南方日报讯(记者/曾美玲 通讯员/岳瑞轩 申瑞轩)26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启动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并与周大福珠宝集团签署了《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备忘录》,其在境内的区域管理总部——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受惠的外资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仅需向一地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

“为践行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粤深两地税务部门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需求,深入研究支持大湾区协同发展的税收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国际税收领域的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深圳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姚宁表示,该协作管理工作机制的启动,可以有效推动大湾区税收管理服务“联通、贯通、融通”,通过区域协同发力,进一步增强大湾区税收竞争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此前,非居民纳税人在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地市享受协定待遇,需要向不同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接受多地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粤深两地税务局对税收协定待遇实施协作管理后,将实现“资料一次报送,信息高效共享,执法标准统一”的目标。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仅需向一地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还可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跟踪服务,及时获取咨询和辅导服务,办税体验感进一步提升。

周大福珠宝集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共设立153家公司,近4年,这些公司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共计4.92亿元。“有了协作管理工作机制,我们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更便利、更高效、更安心!”周大福中国营运管理中心财务总经理杨小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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