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十三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开始征稿

近日,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官方微信号发布清风朗怀·廉政法治“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三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征稿启事。征稿面向全市6至18岁青少年,8月1日至20日为正式收稿时间,活动将于年底分组别评选出金、银、铜奖共100名。

本次活动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主办,长安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共长安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中共长安镇纪委、长安镇文明办、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长安镇文联承办。

一、主题题材

(一)主题:清风朗怀·廉政法治

(二)题材:

1、以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时代和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学习、发扬国学大师饶宗颐教授“求真、求是、求正”精神,围绕“清风朗怀·廉政法治”为主题,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突出反映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历程和各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2、以反映文化振兴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乡土文化和乡风文明培育的优秀诗词、格言、名言、警句和歌赋等均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等。

3、围绕“好家庭、 好家教、好家风”为题材,展现中华优秀传统家训文化、孝德文化、岭南传统文化,弘扬新时代良好家风,塑造家国情怀良好品质。

4、以“倡导廉政理念、传播廉政文化”为题材,展现崇廉尚俭社会风尚,弘扬清正廉洁主旋律。

5、围绕法治建设主题,以书法形式展示古今法治格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参赛对象

凡我市年满6-18周岁的青少年均可参赛,设甲组(15-18岁)、乙组(13-14岁)、丙组(10-12岁)、丁组(6-9岁)共4个组别。

三、大赛形式

(一)由市书协各分会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在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用广泛征集作品的形式,由各分会直接向市书协秘书处报名参赛。

(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市书协各分会、学校和社会书法培训单位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入选500名作者将适时统一参加全市现场决赛。

(三)从参加全市现场复赛的作品中评选出500幅优秀作品,分组别评选出金、银、铜奖共100名,优秀奖若干名,入围奖若干名。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4月至8月)

1、组委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广告宣传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大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气氛。

2、组委会通过向各镇(街)分会、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及社会青少年寄发《征稿启事》,广泛征集书法作品,在全市青少年中掀起一个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重视书法、热爱书法、学习书法的热潮。

3、2021年8月20日前将各镇(街)、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和个人选送的名单登记入册,审核参加全市现场书法比赛资格。8月1日至20日为正式收稿时间。

(二)第二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0月举行现场比赛,对参加现场比赛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获奖作者300名左右。

(三)第三阶段(2021年11至12月)。2021年12月份举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展览及作品集发布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大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仅限毛笔书法和篆刻,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均可自选(草、篆书请附释文)。

(二)初赛作品不收装裱件,不超过6尺宣整纸(不收横幅作品)。

(三)毛笔书法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包括繁体字、异体字),不得有错字、别字。

(四)现场决赛宣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亦可自携宣纸。毛笔、墨汁、水盂、画毯、刻刀、刻石、砂纸、印章、印泥、铅笔等文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五)参赛选手一律不得代笔。

六、奖项设置

(一)大赛奖项:

1、大赛共设金奖20名,每名奖金800元;银奖30名,每名奖金500元;铜奖50名,每名奖金300元;优秀奖若干名;入围奖若干名;获铜奖以上获评为东莞市第四批“百佳青少年书法家”称号。

2、根据实际情况,对组织统一送稿且成绩突出的辅导员和学校、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分别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书法辅导单位称号若干名。

(二)凡获奖作者均获赠荣誉证书和《大赛作品集》名一本。

(三)凡获铜奖以上作品颁发奖金后统一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珍藏,不再另发收藏费;其它作品如需退稿,请参赛作者本人、指导老师或家长于大赛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市书协领回,逾期由主办单位处理。

七、收稿办法

(一)由市书协各分会联合当地有关部门集中收集初赛作品,所有参赛的作者须填写“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三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二)参赛者个人、学校或社会书法培训单位亦可自行寄(送)到东莞市莞城可园北路2号东莞文学艺术院大楼市书法家协会收,联系人:王思红;联系电话:13929467615,邮寄报名表必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十三届青少年书赛”字样。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

(二)凡送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文创开发权。

(四)有关大赛解释权归本届大赛组委会。

(五)大赛免收报名费。

【记者】李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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