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龙眼出海,“政府之手”大有可为

今年,广东高州32万亩龙眼大丰收,小小的县级市将收获20万吨果实,占到全省产量的五分之一。和往年的农产品销售方式不同,今年高州市政府在当地的一家酒店设置了采购商服务中心,由当地农业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在这里,前来采购龙眼的经销商,不仅可以得到免费的住宿,采购需要了解的各路信息,政府部门都是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全国甚至全球的采购商闻风而动,聚集到高州。有人说,2021年,广东卖龙眼,卖遍了全国、卖遍了全球,水果做出了制造业的感觉。

农产品一直受蛛网模型的困扰。简单地说,歉收的时候,供应不足,价格上涨,农民就会觉得来年也是高价,就会增加种植。当所有生产者都如此认为的时候,来年产量大增,供大于求,价格就会猛跌。所以,丰收有时候会导致农产品价格大跌,农民收入反而降低。而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农民“卖难”“价低”的同时,消费者却觉得价格贵。这个矛盾的原因就在于农产品流通不畅、流通成本过高。

所以,像高州市政府这样,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让信息更通畅,是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衔接,降低流通成本、为农民增收的可行办法,也能避免农民盲目生产,促进农产品市场供应均衡和价格平稳,避免蛛网效应伤害农民利益。

从更大层面来看,当地政府积极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促进市场流通,弥补了市场机制的短板。

自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承包责任制本身的局限性逐步显现。

承包制下,以家庭为主体的分散经营方式导致农田等生产资料过于分散,农户在市场经济中逐渐丧失主体地位,普遍存在“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蛛网模型、天气、灾害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分散的农户。所以,要解决农村贫困、实现农民增收,就要借助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把个体分散的小农户整合起来,与现代农业发展接轨。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企业和资本下乡,“公司+农户”成为一种趋势。这种模式下,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将现代要素带入农业生产领域,从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但长期以来,在农民与公司的对接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方面,公司相对农户而言,资金、人才、信息、定价等方面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而农户经营规模小、居住分散、资金技术力量薄弱、必然处于劣势地位。这会导致谈判地位和决策权力的不对称,最终导致利益分配的不对称。

另一方面,受限于社会的发展,分散小农的信用度、契约度都不高。往往是,农产品价格低的时候,公司要按契约执行,而一旦市场价格涨了,农户就会不承认之前的契约,要涨价。这样一来,资本就只能承担风险,而没有对冲的利润了。所以,“公司+农户”模式往往搞不下去。

政府介入,可以弥补“公司+农户”这种市场模式的缺陷,用自身优势做好补位。

首先,为果农增收,振兴当地农业,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有能力,有人力、也有预算去做。这就可以最大可能地降低果农在服务这一块的开支,让利于果农。

其次,对果农来说,政府的信用是有保证的,是一个好的信息服务提供者,他们更愿意相信政府。而政府的目的在于培育市场,在信息上也会毫无保留。

更重要的是,相对公司来说,政府有着更强的权威,农户面对政府,执行契约的意愿和力度都会更大。这就保障了契约的执行,并且在多次执行中,把信用、契约意识等现代市场的基本观念普及到农村,进而为“公司+农户”这种市场模式奠定好观念的基础。

某种程度上,这就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有为政府无偿地搭好台子、普及市场观念,然后,让市场带给农民更大的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的作用是主体性的,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受制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现实,很多时候,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可以弥补市场之不能,是大有可为的。

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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