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简化了企业的GST退款索赔进程

宽松对企业的合规性负担,财务部表示,通过简单地向税务机关提交“GSTR-2A”表格,而不是给予一个月的所有购买发票,可以申请GST退款。GSTR-2A是由系统基于业务及其供应商之间的交易自动生成的购买返回。

“适当的官员应依赖于GSTR-2A,作为相应供应商在索赔人获得投入税收信贷的相关供应商的证据中的证据。

“......可能存在形式GSTR-2A的情况可能不包含与输入税收抵免有关的所有发票的细节,可能是因为供应商的GSTR-1延迟或未提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为有必要审查退款索赔,则适当的官员可以呼吁这种发票的硬拷贝,”该部在澄清中说。

在澄清主席公司的校长中,该部的GST政策翼表示,适当的官员不得邀请提交发票(原始或重复)的详情,其中包括所提交的相关期间的GSTR-2A索赔人。

GST政策WING进一步表示,少数案件已经通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从对应税务局(中心或州)的制裁令后,拒绝拒绝抵消相关的批准金额,致电质疑制裁的有效性在某些理由上的顺序。

“特此澄清说,州和中央税务机关都不应拒绝拒绝在CGST法案第54条的分段(11)下的任何场地上以任何理由剥夺由对应税务机关的金额。

“进一步澄清说,任何调整批准对索赔人的任何未偿还要求的退款的调整,如果尚未通过退款批准权给出的退款支付权,”该部说。AMRG&Associates Partner Rajat Mohan表示,澄清纠正不正确或错误的制裁令的补救措施在于提交对此订单的申诉。“收件人官员不能以任何借口扣除对批准金额的支付,”他说。

Mohan表示,迄今为止与投入,投入服务和资本货物有关的发票将提交索赔的处理。

“贸易和行业认为它是繁琐的并且提高了他们的合规成本,特别是在一个实体中发票的数量很大。现在已经决定退款索赔应伴随着索赔人的GSTR-2A的打印输出,以获得退款的相关期限,“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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