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方案1支持率最高,涨幅控制在5%

27日上午,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举行,22名听证代表针对三套听证方案发表意见,9名代表选择方案一,支持率最高。据悉,污水处理费2017年7月进行调整,时隔两年后再次调价,与会代表表示,调价标准要充分考虑市民企业的承受能力,同时要提高广州治水能力和技术标准,考虑引入社会资金进入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经营。

听证会现场。

方案1居民类污水处理费涨幅控制在5%

听证代表:用水阶梯标准能否调整?

污水处理费是阶梯式定价,按月收取。现行污水处理三个阶梯具体收费标准为0.95元/吨、1.43元/吨、2.85元/吨,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为1.40元/吨,特种类污水处理费为2.0元/吨。用户污水处理费收费分类与自来水分类一致,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式水量计量与自来水一致,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收费标准维持1:1.5:3比例。

本次听证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包括三套方案,其中涨幅最小的方案一居民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控制在5%左右,方案三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方案二上涨幅度较为折中。

由于污水处理费与广州自来水收费合并收取,按照三套方案的第一阶梯测算,调整后的广州市居民用水价格分别为1元/吨、1.3元/吨和1.36%,比现行价格上涨1.71%、11.95%和13.99%。第二、第三阶梯的涨幅高于第一阶梯。

参与听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春航建议,广州市第一阶梯为人均7吨的用水量,广州处于亚热带地区用水量较大,这个标准偏低,会造成居民和企业超阶梯用水,用水和污水处理的成本增加,建议有关部门出于对长期考虑,调整用水量阶梯划分,提高第一阶梯的用水量标准。

参加听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春航

污水处理费平均5年一涨

听证代表:需考虑市民和企业承受力

围绕三个听证方案,与会居民代表和非居民代表均强调需要充分考虑市民和企业承受能力。“居民用水属于民生工程,涨价幅度不大居民比较容易接受。”多名居民代表均提出,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保证污水处理能力,属于合理范围,其中,方案一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比较小,增加的负担不大。同时,希望通过涨价加强保护水环境意识和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和减少污水排放。

非居民代表是5名来自经营企业的代表,企业代表对调整收费表示赞同,但同时强调企业在用水成本方面日益增加。参会的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春航强调,调价需要注重考虑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居民和企业的收费涨幅要考虑综合处置”。

据了解,2009年至今,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共经历2次收费标准调整,平均每5年调整一次,分别为2009年7月1日和2017年7月1日,涨幅均在5%以下。

参加听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

本次举行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距离上一次调整近相隔两年。参加听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谈到,在各类公共事业收费项目中,污水处理费的调整频次较高,“两三年就调整一次”,希望本次调价后能有较长价格稳定期。刘根生选择方案三,“能真正改变污水处理倒挂情况”,减少调价频次。

定期公开污水处理绩效

公共事业引入社会资金

成本监审报告显示,目前广州市净水公司的污水处理成本为1.39元/吨,2016-2018年三年污水处理费收入总额分别占当年污水处理费成本的60.43%、65.6%、61.4%,存在严重的成本价格倒挂,差额由财政承担。

据广州市净水公司企业代表介绍,目前采用科技手段对污水、污泥处理水质进行实时监控,降低成本保证水质;同时,国家对水环境改善标准进一步提高,增加了污水处理的成本压力。未来几年广州污水处理设备将扩建,污水处理产能需要提升。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代表丘锦荣。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专家代表丘锦荣指出,污水治理成本增加主要来自于对黑臭水体治理标准提高,二是水供给要求。当前,广州治水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国家的下一阶段考核目标有一定距离。因此,污水处理的工艺、标准提升需要资金投入,此外,企业对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保考核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监督力量在增加,治水压力在增加,同样需要需要资金投入。

据了解,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成本中只包含了污水处理企业的处理成本、经营成本以及资产折旧等,而管网建设和厂房建设则是由政府财政投入,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代表陈伟雄认为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两端关系。

多名听证代表关注污水处理的成本和治水效能。曾春航指出,污水处理成本中电费占比较高,但今年全国已经降低了工商业电费,污水处理企业成本压力已经相对减少。还有不少代表呼吁,广州市要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考核体系,公开处理成本,保证资金使用有效性,提高污水处理的效能。“以水环境改善和污染物减少作为考核的依据,定期公开资金实用、污染物情况等,完善排水库,把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承诺列入企业征信。” 丘锦荣说。

刘根生和曾春航均表示,目前净水公司是国有企业独家经营污水处理,建议广州市考虑在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引入不同的所有制企业,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连锁经营,通过增加竞争、降低用水者成本。同时建议污水处理企业通过高科技手段,降低处理成本、提高治水效能,“不要价格调整总搞成听涨会,能不能开听降会,避免增加用水人的负担”。

听证方案

方案1

方案1

控制对居民用户影响,居民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控制在5%左右,在补偿污水处理成本,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2%的基础上,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元/吨、1.5元/吨、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2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36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68.57%;特种类污水调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根据水量结构加权平均的综合处理单价1.55元/吨,净资产利润率约1.97%。

方案2

方案2

控制对营商环境影响,居民类、非居民类、特种类等3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基本一致,在补偿污水处理成本,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2%的基础上,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吨、1.95元/吨、3.9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84%;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1.91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43%;特种类污水调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0%。综合处理单价1.56元/吨,净资产利润率约2%。

方案3

方案3

考虑未来几年广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较大,在补偿污水处理成本,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4%的基础上,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1.36元/吨、2.04元/吨、4.0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2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9.29%;特种类污水调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综合处理单价1.72元/吨,净资产利润率约3.99%。

南都记者 赵安然 摄影记者 黎湛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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