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检察: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2019年以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找差距、抓落实、求极致”为标准,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实行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推动群众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压实首办责任,坚持按照“谁审查、谁办案、谁答复”的原则,将信访案件落实到承办人,要求每名检察官都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答复群众工作当作“自己的事”。2019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34件42人次,带案下访6件次,派驻检察室接受信访67人次,95%以上的信访案件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化解。

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访工作实效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接待群众诉求。温竹兰 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接待群众诉求。温竹兰 摄

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抓手,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方便表达诉求。制定《12309来访人员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实行流程化监控,对群众来信坚持“当日信当日拆,当日登记当日处理”的原则,并一律录入网上信访系统,保证每一件信访的受理和办理情况全程留痕,从源头上杜绝丢信、漏信。2019年以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计接待群众信访404件次,其中当场答复191件,通过电话答复128件,书面答复83件,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加强内外协作,推进息诉罢访的“多元共治”

对内,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的理念。坚持群众信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分流转办,并要求业务部门在接到移送案件的7日内进行二次性程序回复,三个月内进行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对外,加强检律合作,主动引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办理。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印发<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兴宁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方案(试行)>》,明确由检察院与司法局会商选派律师为涉法涉诉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案件代理等法律援助,努力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合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注重有为有爱,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获得感

印发《控告须知、法律咨询须知、其他类信访须知》等宣传手册,从责任部门、提醒提示等方面作出详细说明,通过“一镇一检察官”法治宣传、分期分批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等各类活动,向基层群众发放5000余份,提升信访工作群众知晓率,获得群众热议和好评。坚持将司法救助与“件件有回复”相结合,最大限度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信访群众提供帮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201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5万元,其中9名救助对象为精准扶贫对象或低保户,占受救助对象总数的64%。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整体向好,重复信访比例明显下降。下一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加大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力度,更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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