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

中新网广东新闻8月10日电(唐贵江 冯建奎) 8月10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核算计划指标12.08万亩预先安排使用,其中6万亩作为省指标由省级统筹,剩余6.08万作为市指标预安排给各地市统筹使用。

省指标主要保障12类民生设施用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省、市计划指标保障范围方面予以了明确。具体来看,省指标主要用来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环保,非营利性的体育、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殡葬、监教场所等12类民生设施,以及用于安排“三旧改造、拆旧复垦、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好、制造业发展较好”四类奖励指标。其中,省级还专项预留0.6万亩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年底前未使用完毕的,由省级统筹安排使用。

市指标由各地市根据实际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非单独选址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落实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用地安排;优先支持万里碧道、文化、公益设施和电商物流、婴幼儿照护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及国家、省重大项目的安置地等;优先安排特色小镇用地,加大老区苏区、粤东西北新区、产业共建园区用地支持,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四好农村路”建设等用地需求。

年底未使用完毕的计划指标由省收回

根据规定,到年底最后5个工作日前,未使用完毕的计划指标将由省收回,连同剩余省指标统筹安排给两项处置率均超过15%的市使用。对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好及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市,今年还将予以一定的计划指标奖励。

为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市审批批次用地时需明确具体项目。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定额标准等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违法违规批准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定期通报各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并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月底对账、季度预警、年底结清。

通知还明确,对超出年终核定计划指标总量批准用地的,视为超计划批地。对超计划批地的,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只要是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记者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最大的特点是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由年度固定总量下达改为根据存量土地处置量动态变化。土地利用计划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根据存量土地处置情况预先安排计划指标使用,可倒逼各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向省要指标”向“地市挣指标”转变。

按照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土地利用计划还对国家重点项目及省级符合条件项目予以政策倾斜,真正做到了“只要是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赋予了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重大项目清单,增强了广东省土地管理的灵活性。同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进一步强化了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确保了增量安排更精准、更有效。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的做法,还充分发挥了新增计划指标的导向作用,倒逼各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必将有力助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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