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股权结构调整 国资委持股51%

25日举行的“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签署相关《协议》,调整南方电网公司股权。 作者 蓝甸25日举行的“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签署相关《协议》,调整南方电网公司股权。 作者 蓝甸

中新网广东新闻12月25日电(王华 蓝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5日公布股权结构调整,其中,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成为控股方。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相关《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

1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 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此次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有利于各股东方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有利于该公司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