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组织开展涉走私“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

为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涉走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根据打击治理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联合行动工作部署,1月6日上午,广东省打私办组织开展全省涉走私“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广州市番禺区设立集中销毁主现场,清远市清城区设立分现场,同步开展销毁活动。清远市打私办、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远市海事局、清远海关缉私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集中销毁分现场活动。

清远“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梦华 摄清远“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梦华 摄清远“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梦华 摄清远“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梦华 摄

据了解,2021年以来,清远市打私办在广东省打私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八大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工作联合行动为牵引,严厉打击冻品、成品油、洋垃圾等走私违法犯罪,统筹农业农村、海事、海关缉私以及公安打私、刑侦、治安等警种,组织开展“海啸2021”“百日攻坚”“清湾”“锄链”等专项行动,已发起省“飓风”六个专案号,查办各类涉走私案件181宗,查扣涉走私冻品873.2吨、香烟354.31万支,查证走私成品油133.47吨及其他走私货物物品一批,案值总达2.64亿元。

清远“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梦华 摄清远“三无”船舶现场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梦华 摄

同时,清远市打私办持续开展涉走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在水域航行、停靠、停泊的涉嫌走私的大马力快艇、铁壳船等“三无”船舶,开展了5波次“海啸”突击行动,查扣涉走私“三无”船舶7艘,其中大马力快艇(俗称“大飞”)4艘;销毁涉走私“三无”船舶4艘。深入推进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全市已建成示范点8个,其中市级示范点2个、县级示范点6个。

清远市副市长、市打私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雷虎表示,通过此次涉走私“三无”船舶集中拆解行动,推动清远市加快处置涉走私“三无”船舶,营造严厉打击“大飞”从事走私违法犯罪的声势,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下一步,清远市打私办将加大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持续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切实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据悉,《关于“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规定,是指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不法分子利用大马力快艇等“三无”船舶从事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严重影响水上生产、作业、运输正常秩序,威胁水上运输、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且关系到食品安全、群众身体健康及疫情防控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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