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昨日听证:居民类涨幅最小方案支持率最高

南方网讯 27日,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举行。本次听证会共有普通居民消费者、非居民消费者、低收入居民消费者等22名代表参加。

针对三套方案,听证会现场有9名听证代表赞成采用涨幅最小的方案一,有7名听证代表赞成采用方案二,8名听证代表赞成方案三。三套方案的支持比例十分接近。

居民类污水处理费

最少上涨5.26%

此前,广州市发改委已公布三套不同价格水平、不同目标导向的价格方案。

方案一是以控制对居民用户影响为目标,降低居民类污水处理费调幅,以净资产利润率不超过2%为基础,调整污水处理费。居民类、非居民类、特种类等3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别调至为每吨1元、2.36元、3元。与现行标准相比,升幅分别为5.26%、68.57%、50%。根据3类污水量加权平均得出的综合处理单价为每吨1.55元,升幅约40%。

方案二是以控制对营商环境影响为目标,平衡3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以净资产利润率不超过2%为基础,调整污水处理费。居民类、非居民类、特种类等3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别调至每吨1.3元、1.91元、2.8元,调幅分别为36.84%、36.43%、40%,综合处理单价为每吨1.56元,升幅约40%。

方案三是以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几年我市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较大的实际情况,以净资产利润率不超过4%为基础,全面调整收费标准。3类污水处理费分别调至每吨1.36元、2.23元、3元,升幅分别为43.16%、59.29%、50%。综合处理单价为每吨1.72元,升幅约55%。

听证会现场,不少居民代表赞成调价幅度较小的方案一。居民代表杨卓华认为,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不利于广州市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改善。“综观三个方案,我认为第一个方案较贴合民情,以月用水量26立方米测算,每月增加居民污水处理费支出1.3元,用水价格增幅1.17%,每年增加污水处理费15.6元,占2018年广州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982元的0.26%,而且月26立方米已明显高于实际户均用水量,因此实际平均占比将进一步下降,对绝大多数居民增加的负担较少。”杨卓华表示。

收费方案中等偏高

代表呼吁引入社会资本

听证会现场发布的资料显示,以居民生活类标准从高到低排列,3个方案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在国内其他城市中处于不同水平。

方案一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仅仅脱离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在国内大型城市中已处于中等水平;方案二、方案三对居民收费标准调整幅度相对较大,仅次于上海市、南京市、北京市收费标准,整体收费标准分别在国内大型城市中处于中等偏高水平。

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春航建议,目前的阶梯水价划分可否根据广州市民的实际用水习惯进行相应调整,“希望第一阶梯能根据广州处在亚热带的环境和生活习惯给予提高。”

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认为,近年来,广州市污水处理进入攻坚阶段,方案三充分体现多使用者多付费原则,同时通过阶梯收费达到节水导向,可覆盖16亿—17亿成本,在相当长时间解决多年以来成本倒挂问题,“我认为,方案三每户居民每月增加6-9元的范围,对生活影响不会很大,还可以促进节水。”

同时,刘根生和曾春航均建议,广州市可考虑在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引入不同的所有制企业,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连锁经营,通过行业竞争降低市民的用水成本。

南方日报记者 黄舒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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