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多措并举缩小差距

乡村小规模学校100%标准化,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升,推进乡村智慧学校建设……日前印发的《清远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清远将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发展目标,县域内乡村学校办学总体水平与城内学校的差距逐步缩小。

乡村教育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然而,作为粤北山区城市,清远长期以来面临着农村学校点多人少、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农村学前教育短板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难点、痛点,清远将从强化落实条件保障、教师专业化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发力,探索破解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乡村教育振兴离不开人才支撑。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清远将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完善乡村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同时,强化专业发展,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全科教师培养力度和乡村教研工作力度。确保乡村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学校布局是乡村教育面临的主要现实问题之一。力争到2020年,完成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造任务,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覆盖率达100%。

南方日报记者 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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