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检察院:加大检务创新 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助手

近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简称清远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广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要任务,制定出台了《服务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检察措施》,着力当好清远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助手,为清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学习提升,重点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检察院供图加强学习提升,重点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检察院供图

据透露,目前,清远市检察院以牢固树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理念,着力服务重大任务、重要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创新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和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共享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和涉企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等为代表的十项创新举措正式出台。

清新检察院党群文化中心调研。清远市检察院供图清新检察院党群文化中心调研。清远市检察院供图

据了解,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理念和拓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渠道方面,清远市检察院积极完善检察服务联系网络,建立员额检察官对接联系重大项目平台制度,跟进省职教城、奥体中心、广连高速等重点项目,开展刑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不起诉等工作,提高企业内控水平,及时协助解决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企业家旁听公开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课堂、发放检察服务指南等形式,开展送法入企业入商会活动;定期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建立检察机关与企业定期沟通制度、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关注企业呼声。

其次,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着力服务创新发展,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活动引导,加大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支持企业创新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协调等方面形成合力。

检察开放日活动,强化法律监督。清远市检察院供图检察开放日活动,强化法律监督。清远市检察院供图

再次,在创新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方面,着力服务协调发展。日常工作中,立足区域定位和检察工作实际,通过业务会商、信息互通、数据支撑、人才培育等具体举措,加强检察业务整体部署,统筹全市办案力量调配,积极运用检察对口帮扶、案件异地办理、上级院业务指导、下沉一级办案等方式,推动南北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全面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着力服务绿色发展。设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和生态检察室,利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依法妥善办理涉企生态环境检察案件,向相关企业主张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时,探索通过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复等方法促使其接受惩罚、守法经营,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利用协调永续发展。

同时,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共享发展方面,强化城乡居民同等法治服务保障,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加大基层法治宣传,加强对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法庭及镇街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促进解决城乡融合发展难题。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另外,积极加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设立经济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惩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危害企业创新发展,绑架、敲诈勒索等危害企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业案件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相关职务犯罪;依法追诉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以及其他危害企业的犯罪。

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生产和发展,一方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采用“活封”“活扣”等方式执行财产保全措施,防止企业财产受损,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慎重采取关停涉案企业措施。规范涉案财物处置,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涉企案件“少捕”“少押”“慎诉”,审查逮捕环节,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逮捕必要的重要考量。

另一方面,清远市检察院还加大对涉企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以更大的力度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各类违法行为,重点纠正以非法立案为利害关系人追款讨债。加大清理涉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力度,维护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平台,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实行专人负责、交办督办、告知反馈机制,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依法处理有冤假错可能的涉产权企业负责人服刑案件,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错案纠正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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