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检察机关举行首场“人脸识别”公益诉讼听证会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刘雅 晏恒)无处不在的“刷脸”是否必要?近日,广东检察机关举行全省首场人脸识别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江门一小区违规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多次引发关于隐私安全的争议,2021年1月,省检察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人体生物学特征采集识别系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

2月,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对辖区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自2018年至今,部分小区的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已完成大部分住户的人脸信息采集。检方认为,人脸信息识别的门禁系统属于技防系统,上述小区涉嫌违反《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经技防管理部门申请以及审核、验收,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系统。

同时,小区物业仅口头告知收集业主人脸部信息用于门禁,并未向业主和住户明示人脸信息的存储、传输、提供等情况便展开收集,涉嫌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等社会公共利益。就此,江海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组成听证委员会,与相关主管部门展开研讨。

听证会上,围绕住宅小区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泄露风险,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如何监管等问题,参会代表进行了激烈讨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流,听证会达成了共识:相关小区违规设置“人脸信息识别”的门禁系统,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涉嫌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创新监管机制,共同加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避免群众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碰法律红线。

参会的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也达成一致意见,拟在近期建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联合监督机制,助推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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