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广东省今明两年重点发力“九大攻坚战”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进 通讯员/粤农轩)近日,广东省制定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7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在发布会上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明晰广东“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方向。

谈到《实施意见》,顾幸伟表示,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是广东最大的短板和“潜力板”,《实施意见》分别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6个方面,明确了34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任务。

作为新发展阶段我省抓“三农”工作的具体行动方案和施工图,《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2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1,力争所有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到2027年,全省乡村振兴达到“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既定目标,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上,今明两年突出实施“九大攻坚战”行动,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努力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广东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会还透露,根据《实施意见》部署,针对今年及“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广东还配套制定了10个抓具体工作落实的政策文件,形成一套政策“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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