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出台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新政

中新网广东新闻9月9日电 (程景伟 刘玉娴)记者9日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获悉,该分局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规范买卖合同、提前介入服务、同步申办、容缺受理和多部门深度联动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深化“交房即交证”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时,须增加“交房即交证”登记模式条款,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办证方式、税费缴存方式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承诺按“交房即交证”模式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也允许购房人单方申请办证,并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协助购房人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

记者了解到,以前“交房即交证”服务主要为产权登记层面,而在《实施方案》中新增了“三测合办”服务内容。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测量和新建房屋不动产测绘“三测合办”,实现“一支队伍、一个合同、一次进场、同一窗口、多点服务”。专项验收主管部门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成熟一项,提前介入服务一项,协助企业解决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商品房预售款提取、房屋面积实测等问题。

《实施方案》还新增了预售款监控、土地出让金核实办结等服务内容。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规定同步申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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