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13起涉疫情案件

南方网讯 2月7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涉疫情刑事犯罪打击情况。截至2月6日,广东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13件,已批准逮捕12件,提前介入案件共涉及12个罪名。

其中,诈骗犯罪案件72件,占63.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案件8件,占7.1%。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各7件,均占6.2%。妨害公务犯罪案件6件,占5.3%。非法经营5件,占4.4%。寻衅滋事案件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各2件,均占1.8%。抢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件各1件。

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涉疫情刑事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从罪名上看,诈骗案件占了大部分。我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113件案件中诈骗犯罪案件72件,占63.7%。从涉案物品来看,大多数案件都与口罩有关,113件案件中与口罩相关的案件86件,占76.1%,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主要是谎称有口罩出售实施诈骗,或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

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看,犯罪嫌疑人大多为临时起意,利用目前口罩等防护物资缺乏的现状“蹭热点、赚快钱”,如利用售卖口罩进行诈骗、生产销售假口罩、以及高价售卖口罩等防护物资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从作案手段来看,基本上都是利用微信、QQ等作案。我省检察机关介入的113件案件中利用微信、QQ实施犯罪的案件74件,占65.5%,其中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案件72件,占63.7%。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坚持宽严相济,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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