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东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1起,同比下降35.9%

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1起,死亡129人,受伤100人,直接经济损失1045.3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5.9%、36.1%、50.2%和74.4%,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0月15日,东莞市安委办通报全市1-9月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市安委办提醒,第四季度至年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多发期。需要重点防范以下事故风险:一是工商贸、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有限空间、粉尘爆炸、物体打击、触电、高温熔炉灼伤、机械伤害、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燃等事故易发。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仍然较高。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大。三是建筑施工领域存在赶工期带来的安全风险。建筑工地高边坡、深基坑、盾构施工、塔吊作业、模板支撑、混凝土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容易出现不按安全规范和程序进行施工的隐患。四是秋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生产用电超负荷、用电设备设施和电线老化、保护措施失灵以及违规作业等容易引发生产经营性火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场所、木制品和泡沫仓库存在较高的起火和燃爆事故风险。

对此,市安委办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和全面深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事故警示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重点行业企业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警示教育,切实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警示,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

在交通运输方面,东莞持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违法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路段货车或农用车超载、违法违规载人、农村路段交通秩序相对混乱等薄弱环节。

消防安全方面,东莞将对重点设防易燃易爆、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厂房仓库、学校实验室、在建工地、电力设施、充电桩等重点部位,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继续深化“五个一”措施、“敲门行动”、电动自行车和“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方面,东莞继续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管,盯死看牢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市安委办强调,危化企业要把“四令三制”,冶金机械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融进企业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中,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全面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南方日报记者 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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