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失格、儿童不宜…深圳检方对“问题童书”立案调查

内容失格、儿童不宜……前不久,“问题童书”问题引发社会热议。12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问题童书”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获悉,该院将对“问题童书”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听证会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家长代表、专家学者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共同探讨如何解决少儿图书中存在的诸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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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王栋华表示,近期,有部分家长和人大代表向本院反映,部分正规出版的儿童文学或漫画作品内容失格、三观不正、情趣低下,甚至存在情欲、暴力和粗口等情节描写。检察院认为,少儿图书是未成年人的精神食粮,少儿图书存在问题,将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经报上级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对“问题童书”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检察院对深圳市线上、线下流通的部分少儿图书进行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内容血腥,渲染暴力。如一本动物漫画书画风阴森可怖,且有多处动物被捕杀时的暴力血腥场面。

二是情欲描写,少儿不宜。如有一本书虽注明“专为低龄段儿童打造”,内容却有多处动物发情、交配场景的拟人化描写。

三是三观不正,情趣低下。如一些童书立意低俗,情趣不高,有多处内容渲染“有钱、有权、长得漂亮才是成功”等庸俗价值观。

四是传播谬误,违背科学。如某童书借主人公之口称“大龄产妇生傻子”,某自然绘本把俗语“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馍馍睡”解释为“给麦盖好被子,使它免遭严寒冻伤,来年就有望丰收啦”,这些说法严重违背科学与常识。

五是童书不“童”,定位混乱。如某漫画版宗教书籍,认为人生虚无,主张遁世,不适合少年儿童阅读,却被定位为少儿图书进行销售。

六是虚假宣传,不当营销。众多少儿图书冠以“学校推荐” “学校共读书目”“老师推荐读物”等名目进行销售,误导广大学生与家长,导致一些粗制滥造、格调不高的图书流行于市。

检察院认为,“问题童书”的整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图书出版、文化执法与阅读促进等多部门的有机联动,希望通过此次案件听证会,与会单位能够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有效解决少儿图书中存在的诸多乱象,让“问题童书”远离孩子,还他们一片绿色阅读天空。

各方说法

家长代表:儿童作家们每写下一篇文字要慎重

家长代表张冬华表示,“我们希望儿童作家们每写下一篇文字都要慎重,出版部门要把好每一道关。作为家长,我们也将与老师一起培养孩子的阅读免疫力,引导儿童分辨问题图书,远离问题图书。”

市人大代表:加强源头管理,提高出版准入门槛

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兼总干事甘照寰表示,“这次听证会很及时、很有必要,这个问题已波及到社会各个阶层,我们要在健康成长方面达到高度共识。建议加强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对出版人员进行积极向上的专业引导。”

深圳市人大代表、龙岗区三联水晶玉石支部书记、副会长韩春莲表示,孩子三观的形成不仅影响自身,还影响社会。建议提高图书出版等机构的准入门槛,在出版方面,建议对责任编辑进行终身责任制,文化审核部门应建立倒查机制,执法检察部门要前置,发现问题要联动,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全社会各界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报,减少对青少年的毒害。

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童书”及时下架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出版和电影处处长谯进华从出版资质、出版机构、书号、选题管理、审核机制等环节分析了“问题童书”的源头。谯进华认为,之所以出现问题,与对出版审核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压实不够有一定关系,建议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发现“问题童书”及时下架,并联合开展相关行动,净化图书市场。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李桂娟介绍,目前国内出版社有581家,每年出版4万多种童书,已销售童书达25万。李桂娟认为,在童书问题上,缺乏有效监管,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深化进校园管理,凡选必审,落实教材主审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确保童书市场不受污染,还儿童阅读一片净土。她还建议,除了童书,还要加强对网络电子儿童读物的监管。

【记者】杨溢子

【通讯员】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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